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畢業生就業推薦 2015-03-20 為了規范管理學生實習工作,保護實習學生的合法權益,進一步推動學校的教學改革和學生管理工作,提高學生的職業技能和就業水平,體現優生優薦的原則,促進招生、教學、管理、就業協調發展,我校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》和國家有關規定,學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 一、凡我校在籍的各專業學生,必須修完至少兩年(高級工班的學生至少三年)文化基礎、專業理論和實踐課,各項成績合格者,由學校招生就業科統一聯系安排上崗實習。 二、所有畢業班學生在正式畢業前,必須按時回校報名注冊,繳清應繳納的所有學雜費用,方可推薦就業(實習)。 三、畢業生推薦就業(實習)程序為:學生自愿報名——班主任擇優推薦——招就科組織安排面試——面試合格,確定名單——學校與用人單位簽訂“畢業生推薦就業(實習)協議”、辦理離校手續——上崗就業(實習)。 四、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由班主任到招就科統一領取,交畢業生本人填寫,班主任作鑒定后交學生科、辦公室統一蓋章,就業推薦表原件每人一份。 五、為了做好學生就業的組織工作,各畢業(實習)班的班主任應主動配合招生就業科做好學生就業的宣傳、組織、護送和穩定工作。 七、自找實習單位的,應由學生本人提出申請并填寫好《畢業生自主實習申請登記表》,由用人單位簽字蓋章、家長簽名、班主任簽字及學生科簽字蓋章后交招生就業科登記備案。 八、所有已上崗就業(實習)者包括(自己聯系實習就業單位的學生),在實習期間,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,遵守用人單位有關用工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,嚴防安全事故發生;必須遵守學校實習就業的有關規章制度和就業單位的勞動紀律,維護學校的聲譽。如有違紀,視為實習成績不合格,視其情節輕重,將予以緩發畢業證的處罰。由此造成的其他后果,學校概不負責。 十、學生實習期滿,應認真寫好實習總結,連同《實習鑒定表》交回學校,作為實習成績評定的依據之一。 十二、推薦工作必須嚴格按程序進行,堅持公開、公正原則。 十三、學生在實習單位實習由實習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發給生活補貼、早夜工時補貼及提供工作餐或住宿等,實習工資由實習單位直接發放給學生本人。 海口市高級技工學校 2014年8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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